一、项目编号:zgzb2024-355
******街道河道水质提升项目(中塘河污染源调查及整治)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辉,潘建华,杨敏亚,蒋志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霍宏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费率规定的服务类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下浮5%计算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703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60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范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传 真:0574-******-818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佩玲、李弘凯、刘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唐虹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街道河道水质提升项目(中塘河污染源调查及整治)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投标报价:******(元)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桑菊路66弄54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街道河道水质提升项目(中塘河污染源调查及整治) | ******街道河道水质提升项目(中塘河污染源调查及整治) | ******街道中塘河水质提升服务,包含污染源调查及整治工作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辉,潘建华,杨敏亚,蒋志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霍宏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有限公司 | 79.0 | 66.0 | 77.0 | 77.0 | 73.0 | 74.4 | 12.0 | 86.4 | ||||||
1 | ******有限公司 | 75.0 | 60.0 | 73.0 | 66.0 | 66.0 | 68.0 | 12.0 | 80.0 | ||||||
1 | ******有限公司 | 68.5 | 61.5 | 61.5 | 56.5 | 63.5 | 62.3 | 11.99 | 74.29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费率规定的服务类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下浮5%计算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703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60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范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传 真:0574-******-818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佩玲、李弘凯、刘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唐虹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