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学校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司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s-gc-******-01
2.2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徂徕镇南上庄村。
************学校,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474.282568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数量总和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11月0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企业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司法局
地址:泰山大街777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38-******
******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人:曹经理
电话:******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泰公管联席办〔2022〕10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曹经理联系方式:******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 联系方式:******
9.其他补充事宜
9.1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9.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条件
******学校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司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s-gc-******-01
2.2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徂徕镇南上庄村。
************学校,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474.282568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数量总和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11月0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企业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司法局
地址:泰山大街777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38-******
******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人:曹经理
电话:******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泰公管联席办〔2022〕10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曹经理联系方式:******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 联系方式:******
9.其他补充事宜
9.1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9.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