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密度折光联用仪招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密度折光联用仪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密度折光联用仪招标项目
二、招 标 人:******有限公司
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最新的制造安装验收标准与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最新的制造安装验收标准与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最新的制造安装验收标准与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同步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号
联 系 人:宋老师
电 话:0371-******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张先生、肖先生
电 话: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