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广安牌坊村建川博物馆聚落项目老街地块10#楼杉木(下称“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采购人:******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安牌坊村建川博物馆聚落项目老街地块10#楼杉木采购(第四次)。
(三)品种及数量:木材品种为杉木烘干料,暂定供货数量为80m3,供货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清单及图纸(附件4)。供货清单所列尺寸及规格均为暂估,最终以采购人派产清单为准。
(四)供货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采购人指定位置。
(五)控制价
1.控制单价为3700元/m3;控制总价为:296000.00元。
2.控制价为含增值税到场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加工成指定规格)、运输费、上下车费、交通费、堆码费、管理费、措施费、返工费、损耗费、缺陷修复费、材料所需的各种出厂检测费、利润、税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占用费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等所有费用。
3.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材料、人工、能源等各种费用变化或用量增加、减少,合同单价均不作调整。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调整除外。
(六)质量及其他要求:
1.达到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规范及质量及质量验收标准。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2.木材需为烘干料,满足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购人以及木材相关要求,进场木料作弦向静曲强度见证取样检测和含水率检测,且符合施工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及《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T50772-2012验收标准。
3.木材规格及数量参考采购清单,采购清单所列规格及数量均为暂定,具体供货规格及数量按采购人所提供的派产清单为准,木材规格允许偏差+15mm,-2mm。
(七)交货期限1个月,即从采购人通知中选人供货之日起或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木材供货。
(八)计量及支付
1.费用结算:以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即: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m3)×合同对应单价。
2.支付进度
(1)甲乙双方完成合同签订,乙方向甲方出具签约合同价款20%的预付款担保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材料全部进场,经原材料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85%;木材经甲方报第三方检测单位复检合格后,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签订合同金额的100%。
(2)若有补货,待最后一次补货完成后,一次性支付补货材料款。
******银行转账支付至合同中选人指定帐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需涵盖木材批发零售及加工等与木材经营部相关的营业范围。
(二)近三年(即2021年1月1日至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未出现过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标禁入期。单位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密封)。报价单位按报价表要求报价,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不允许对报价表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2500元。
(二)缴纳方式:递交报价资料时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报价保证金。
(三)退还:非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报价结束后现场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中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五、预付款担保
******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安广宁路支行
账 号:2267 0901 0400 0496 0
2.预付款担保的金额:合同暂定总价的20%。
3.提交预付款保函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及支付合同预付款之前。
4.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供货任务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后失效。
六、报价资料审查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七、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按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由低至高确定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报价并列第一,则并列第一的报价单位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为中选人,递补的合同价按递补的报价执行,以此类推。
八、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时将报价资料递交到在四川省广安市******居北门安兴公司(会议室)现场报价,报价资料须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包装袋封面处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九、报价资料递交相关要求
(一)报价单位将以下资料密封后递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出具,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表(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出具,加盖单位公章);
4.承诺函(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出具,加盖单位公章);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四)递交报价资料或通过报价资料审核的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五)报价单位递交的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且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十、报价资料审查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十一、特别说明
(一)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在最近3年内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负责人有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官网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地 址:******居北门安兴公司
附件: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报价表
3.承诺函
4.清单及图纸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