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蓉城邛崃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备充电桩安装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智慧蓉城邛崃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备充电桩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邛发改审批[2022]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_国家投资-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邛发改审批[2022]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邛崃市全域******资源局最后确定的选址为准).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邛崃市城区、景区和产业园区共21个停车区域配备251个智能充电桩以及匹配的信息系统,其中安装250A直流充电终端76台、安装600A液冷直流充电终端8台、安装50A直流充电终端84台、安装7kW交流充电桩83台,安装完成后实现相关区域新能源车充电需求,提升城市能源供给品质。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及保修期内全部监理服务。
2.4 服务周期: 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保修等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
2.5 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的单位;
3.1.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包含电力工程) 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 财务要求:√无;
○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
3.1.5 业绩要求:√无;
○近 年□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按照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专业类别为: (电力工程暂不适用) 行业 (电力工程暂不适用) 分类。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 号楼)。○分中心 。
○(现场开标)5.2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对应项目,并保存系统返回的上传成功回执。
√(不见面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不见面开标)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服务中心(网址:******、******)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邛崃市南江路33号成都鑫和产业园
4号楼5楼 地 址: ******街道文昌街121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028-******
2024年 11月12日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
(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但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应用类型、施工工艺 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工程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限不少于3年;类似工程业绩个数不得超过 3 个。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 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同一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