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空气质量实时分析,加强重点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提高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能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局拟开展2024-2025年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服务项目。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服务需求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达标情况分析、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重点工业集聚区走航监测等。污染天气过程期间,每日对气象要素、污染物聚合态势和空气质量指数进行分析、研判,为预警、应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并提供污染天气会商研判及应急管控指导服务。
(一)空气质量分析:对全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每小时制作空气质量对比分析数据和相关图表,为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数据支撑。每天编写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概况、各县(市、区)及各站点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主要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二)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和控制目标分析:紧盯江门市空气质量控制目标要求,每天对各县(市、区)及各大气国控城市站点空气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分析主要污染因子累计值与控制目标差距,提出相关工作措施意见建议。
(三)重点污染源监控:对各类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发现数据异常问题立即交办给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排查处理,提高污染源监管时效性、准确性,减少异常情况持续时间,提高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水平。
(四)重点工业集聚区走航监测: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提供重点工业集聚区TVOC走航监测服务,并对存在的TVOC高值点数据进行分析、溯源,提升现场执法效能。
二、项目服务期限、地点
(一)项目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一年(2024年10月-2025年9月)。
(二)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
三、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项目应组建专业第三方团队,按要求提供数据分析服务、污染源实时监控、重点工业集聚区走航监测,通过对我市空气质量进行实时分析研判,挖掘监控数据价值,为精准应对污染天气提供技术支撑,提升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污染源管控水平和效率,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项目总包价形式报价,不能分拆报价。本项目的总价报价上限为人民币60.0万元,供应服务商所报总价超过此上限金额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六、报名材料清单
(一)报价单(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三)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场地和人员基本情况等);
(四)项目实施方案、《2024-2025年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服务项目评分表》(见附件3,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五)如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七、项目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2024-2025年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服务项目评分表》(见附件3)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八、报价方式:凡有意参与报价的服务商,请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5日把报价资料报送我局。
九、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彭先生,******
资料收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冯小姐,0750-******,******
附件:1、报价单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2024-2025年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服务项目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