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市政绿化配套工程(第二批)总承包(epc)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关于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金普发改发〔2022〕110号)、关于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改革局投资计划联系单(专项债项目)(基******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市政绿化配套工程(第二批)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逍遥湾国际商务区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建设总面积约10.3万m2,其中绿化面积约8.7万m2(含行道树692株),铺装面积约1.6万m2。包含万达片区5-1号路、24号路、22-0号路等人行道及绿化配套工程约1万m2;龙湖、旭辉片区38-1号路、38号路等人行道及绿化配套工程约1.8万m2;富力至绿地片区玄德南二路、38-2号路、42号路、7-2号路等人行道及绿化配套工程约5.6万m2;中交、维特奥片区滨海路、22号路、丰秋路等人行道及绿化配套工程约1.9万m2;绿化挖占及恢复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4.工期要求:2024年11月01日开工至2025年05月20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甲级]或者[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体单位;投标所报epc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人员,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格证书,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是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
6.其它要求:(1)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建设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体单位; (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epc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注: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法院)无诉讼仲裁情况的。除上述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 (6)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办理ca锁。 (7)企业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委员会在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8)关于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 (9)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和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期间内至少实名认证一次。具体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网),网站首页→交易指南(网站首页右下角)→常见问题→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详细操作指南。开标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网上投标系统中实名认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刷身份证验证通过。 (10)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25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九、联系方式
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市政绿化配套工程(第二批)总承包(epc)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关于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金普发改发〔2022〕110号)、关于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改革局投资计划联系单(专项债项目)(基******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市政绿化配套工程(第二批)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逍遥湾国际商务区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建设总面积约10.3万m2,其中绿化面积约8.7万m2(含行道树692株),铺装面积约1.6万m2。包含万达片区5-1号路、24号路、22-0号路等人行道及绿化配套工程约1万m2;龙湖、旭辉片区38-1号路、38号路等人行道及绿化配套工程约1.8万m2;富力至绿地片区玄德南二路、38-2号路、42号路、7-2号路等人行道及绿化配套工程约5.6万m2;中交、维特奥片区滨海路、22号路、丰秋路等人行道及绿化配套工程约1.9万m2;绿化挖占及恢复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10101tp************ | 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市政绿化配套工程(第二批)总承包(epc) | 本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配合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及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服务。 | 200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22.0 |
4.工期要求:2024年11月01日开工至2025年05月20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甲级]或者[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体单位;投标所报epc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人员,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格证书,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是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
6.其它要求:(1)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建设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体单位; (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epc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注: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法院)无诉讼仲裁情况的。除上述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 (6)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办理ca锁。 (7)企业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委员会在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8)关于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 (9)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和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期间内至少实名认证一次。具体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网),网站首页→交易指南(网站首页右下角)→常见问题→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详细操作指南。开标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网上投标系统中实名认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刷身份证验证通过。 (10)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25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姓名: | ||
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03号 | 地址: | 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3室 |
邮编: | 邮编: | 116600 | |
联系人: | 诸铁锋 | 联系人: | 王义棒 |
电话: | 0411-****** | 电话: | 0411-****** |
传真: | 传真: | 0411-****** | |
异议联系人: | 诸铁锋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041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