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厂区中心(经度为:115.664524°、纬度为:33.653517°)。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董进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