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新增4台工业X射线CT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新增4台工业X射线CT项目
******有限公司七区;⑵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高新路以南、捡秋路以东六区;⑶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官堰湖大道以南、捡秋西路以西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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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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