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苏州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粳稻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11月11日 9:30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苏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存粮地点
品种:2023年江苏产南粳46、粳稻
数量:1918.68吨,分2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质量:标书各项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质量以仓库大样为准。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交易的买方,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卖方指定仓库车船板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粳稻:2600元/吨、南粳46:3000元/吨,竞价阶梯5元/吨,收取中标方成交金额2‰的手续费。
三、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与委托方无商务处理历史,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销售的竞标方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合计共15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六、交割事项:成交后买受人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并在系统开具出库单,凭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交割期为自成交之日起至11月20日交收完毕,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收,逾期按违约处理。逾期提货,按照《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处理,将买方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分别划拨给卖方和江苏市场。如遇不可抗力(雨季等),需经双方协商并提供逾期函说明情况。
七、其他事项:1.标书各项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质量以仓库大样为准。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交易的买方,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2.买方每批次提货时必须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提货委托书(包括:委托人身份信息、车船号及库点仓号等相关信息),并以原件或扫描件的形式发至本公司具体联系人(冯经理),否则不予提货,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3.买方车离开卖方提货库点后,如买方对数量与质量产生异议,一概与卖方无关。4.中标方提货需提前与库点沟通,服从库点安排,不得影响库点正常生产工作。5.结算按实际交割数量为准,如有溢余按标的中标价格结算,相应的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冯经理******668
沙洲中心库 杨主任******330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 ******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