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郭村镇工业园区规划(2023-2035年)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郭村镇工业园区规划(2023-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郭村镇工业园区规划(2023-2035年);
规划概况:东起府前街以西,西至工业园路,南至盛茂毛业以南,北至政通路,规划范围面积约67.66公顷。园区定位为以皮毛加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制造为主。
二、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及评价重点
(1)主要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预测分析等,分析规划区环境现状及成因,论证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等的合理性,分析规划实施后的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适宜性、生态环境影响等,为实现规划的可持续发展,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方案等,本次评价全过程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的重点包括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现状分析、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评估、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须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您认为该规划应重点解决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对于减缓环境影响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4、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5、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环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日起10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对本园区开发建设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人民政府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