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拟对洛川东路201号大楼一、二层6处场所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要求的承租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一、招租简况
(一)招租标的简介
本次出租的场所目前为现房。承租单位选择场所进行入驻申请,地点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东路201号1、2楼,共6处场所,具体分布位置为:
1.一楼4号场所(建筑面积24.5平方米);
2.二楼2号场所(建筑面积31.5平方米);
3.二楼6号场所(建筑面积24平方米);
4.二楼8号场所(建筑面积25.5平方米);
5.二楼9号场所(建筑面积43.5平方米);
6.二楼16号场所(建筑面积49.5平方米);
详见大楼一、二楼房屋平面图(附件1)。
(二)招租标的经营范围
1.助残服务类:包括助残就业、助残培训、残健融合活动等。
2.非遗手作类:包括皮具雕刻、陶艺等。
3.生活服务类:包括电子维修、调饮、摄影等。
(三)租金
1.一楼4号场所5.14元/平方米/天(建筑面积)。
2.二楼2、6、8、9、16号场所3.08元/平方米/天(建筑面积)。
(四)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有效期3年(就服中心与承租方分3个年度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上年度的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约依据。租金以当年房屋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单价为准,按实收取)。
(五)场所改造
******服务中心同意的前提下,可对承租区域进行适当的功能改造(费用自理)。
二、承租单位资格及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税务登记有效期内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的企业或民非;
(二)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附上营业执照为承租附件)和经营经验,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信誉良好,申请入驻单位在过去3年内(从2021年8月23日至今)没有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部门处罚;
(四)独立经营,不接受联合承租,不得转租或转包其他单位经营,不得跨门店、跨范围经营;
******服务中心历次招标等合作经历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租单位应为助残服务机构或单位法人代表为残疾人。承租单位应能按要求完成残疾人实训授课和残健融合活动;
(七)原承租单位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公告方式邀请承租单位,有******服务中心。
(二)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东路201号618室
联系人:贝老师 02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本项目招租公告及相关信息在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发布。
附件:1.大楼一、二楼房屋平面图
******服务中心“阳光201”入驻申请
书
******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
一、招租简况
(一)招租标的简介
本次出租的场所目前为现房。承租单位选择场所进行入驻申请,地点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东路201号1、2楼,共6处场所,具体分布位置为:
1.一楼4号场所(建筑面积24.5平方米);
2.二楼2号场所(建筑面积31.5平方米);
3.二楼6号场所(建筑面积24平方米);
4.二楼8号场所(建筑面积25.5平方米);
5.二楼9号场所(建筑面积43.5平方米);
6.二楼16号场所(建筑面积49.5平方米);
详见大楼一、二楼房屋平面图(附件1)。
(二)招租标的经营范围
1.助残服务类:包括助残就业、助残培训、残健融合活动等。
2.非遗手作类:包括皮具雕刻、陶艺等。
3.生活服务类:包括电子维修、调饮、摄影等。
(三)租金
1.一楼4号场所5.14元/平方米/天(建筑面积)。
2.二楼2、6、8、9、16号场所3.08元/平方米/天(建筑面积)。
(四)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有效期3年(就服中心与承租方分3个年度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上年度的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约依据。租金以当年房屋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单价为准,按实收取)。
(五)场所改造
******服务中心同意的前提下,可对承租区域进行适当的功能改造(费用自理)。
二、承租单位资格及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税务登记有效期内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的企业或民非;
(二)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附上营业执照为承租附件)和经营经验,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信誉良好,申请入驻单位在过去3年内(从2021年8月23日至今)没有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部门处罚;
(四)独立经营,不接受联合承租,不得转租或转包其他单位经营,不得跨门店、跨范围经营;
******服务中心历次招标等合作经历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租单位应为助残服务机构或单位法人代表为残疾人。承租单位应能按要求完成残疾人实训授课和残健融合活动;
(七)原承租单位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公告方式邀请承租单位,有******服务中心。
(二)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东路201号618室
联系人:贝老师 02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本项目招租公告及相关信息在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发布。
附件:1.大楼一、二楼房屋平面图
******服务中心“阳光201”入驻申请
书
******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