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坐落 | 拟供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容积率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居)城市有机更新工程——周边配套环境提升工程剩余地块,南至规划绸缎路 | 0.3347 | 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 划拨 | / | ******居)城市有机更新工程——周边配套环境提升工程 |
上述供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公示情况将在《绍兴日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网上公布,如有************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