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3日(7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邮编:408200。环评文件批准书和不予批准的文件查询方式******/bm/sthjj/。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下载:
兴页l24hf井试采配套地面工程.pdf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 决定 |
1 | ******有限公司 | 兴页l24hf井试采配套地面工程 | 渝(丰都)环准〔2024〕013号 | 2024年6月7日 | 批准 |
兴页l24hf井试采配套地面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