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招标组织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一标段)地处雄安站东侧约2公里处,项目包含5条新建道路,分别为E1路、E4路、E37路、N17路、N25路,总长度为3.14公里。新建一座污水泵站,总用地面积1000m2,总建筑面积310.84m2,地下1层(8.8m),地上1层(7.9m),建筑高度(至女儿墙)9.0m。
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杆柱工程、供水管线工程、给排水工程(含1#污水提升泵站)、燃气管线工程、供热管线工程、电力通信工程(仅限于预埋电力排管与预埋通信排管)、临时导改路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沿线设置2处桥梁,均为预制刚接空心板桥,桥宽均为32米。新建给水管道4.597km、再生水管道3.649km,雨水管道6.414km,污水管道2.617km,预制组合排管3.702km,燃气管道4.08km,热力管道4.224km。
本项目合同额为1.73亿元,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本次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使用部位 | 数量 | 进场时间 | 技术指标 | 备注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 / | 4% | 吨 | ******有限公司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施工地点 | 36063.02 | 2024年9月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与规范《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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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吨 | 4826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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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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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吨 |
| 8433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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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要求:1、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暂定数量,此数量仅作为招标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2、定价模式:固定价,供应期间不予调价。 3、税票要求: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 4、结算方式:每月15号对账结算,最后一期结算按照实际供货数量双方具体协商结算日期。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15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90天内支付85%,待甲方收到业主计量款后,支付剩余的15%。 5、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如遇资金紧张时,须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双方根据具体费用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费用)。 6、验收方式:甲方现场过磅验收。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甲方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行业标准和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要求。 ******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提交数额为暂定价税合价******银行保函,保函的有效期截至暂定供货期后30日。 8、质量保证金:不收取,但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9、供货能力必须满足需方项目施工需要,因投标人不能按时供货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0、其他要求:水稳混合料原材要求:水稳混合料所使用的原料不允许为再生料,必须为原材破碎的料。 11、针对存在故意低价中标嫌疑,后期以各种理由申请调价时,必须直接清退出场。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表示已充分接受招标人对地区位置、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质量要求的所有约定;且已足够了解各项风险和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经销商。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具有8000吨/天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与规范《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要求。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
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被招标组织人上级单位或招标组织人平级单位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8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11时00分至 2024年9月23日11时00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所属单位为******有限公司”可直接选择参******************有限公司”则不需增加其他合作意向单位)。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11时00分至 2024年9月24日11时00分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整标(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FA******723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于2024年9月24日10:50前发送至******3@qq.com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FA******723标书款,投标人须在网上点击参与,然后及时联系招标组织机构下载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
账号:2286 0101 0403 3333 3
******银行四川省彭州市支行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9月24日11时10分(投标截至时间,下同)2024年9月29日11时10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投标,不组织线下投标,不用现场递交纸质标书。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设备物资说明:水泥掺量4%,3MPa/7d 数量:36063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设备物资说明:水泥掺量5%,4MPa/7d 数量:48269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