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环境监测制度与能力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豫环文(2018)101号)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有限公司对企业厂区内的土壤进行检测。本次检测为新标准发布后的后续监测。
******有限公司土************有限公司对土壤中的氟化物进行检测。08月23日完成全部检测项目,根据检测结果编制了本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本项目土壤各点位检测项目除pH值、铬、锌无限值要求,其他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限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1/T 2527-2023)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各项污染因子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相差不大。土壤监测点pH值检测范围为8.03-8.24,土壤对照点pH值检测结果为8.16;土壤监测点铬检测范围为76-98mg/kg,土壤对照点铬检测结果为63mg/kg;土壤监测点锌检测范围为40-57mg/kg,土壤对照点锌检测结果为46mg/kg;pH值、铬、锌的检测点和对照点样品检测结果相比差别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