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日喀则市满拉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满拉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白朗县、江孜县;
公示内容:日喀则市满拉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10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舒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