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批准,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
用地 单位 |
土地 坐落 |
批准面积(亩) |
项目 名称 |
批准 文号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上饶市大坳灌区工程Ⅱ标施工项目部 |
铅山县新滩乡湖塘村、占村村 |
16.821 |
铅山段大坳灌区工程Ⅱ标(新滩段)工程项目临时用地 |
饶自然资函〔2024〕59号 |
|
******资源局
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镇城西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