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物历史建筑可阅读信息采集录入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12479 项目名称:沈阳市文物历史建筑可阅读信息采集录入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488000 最高限价(元):488000 采购需求:查看挖掘82处文物历史建筑背后的故事,设置可阅读简介碑牌,并将文字、图片、音频等信息进行整合发布到沈阳市文物历史建筑可阅读系统平台,实现文物历史建筑资源的数字化与信息化,便于市民游客了解文物历史建筑,展现沈阳城市文化、促进文旅融合和产业发展。
建设内容包括:
1.文物信息采集
收集、采集82处文物保护单位文字、图片、点位空间信息等相关资料,经相关领域专家论证通过。
2.编撰简介词及导览词
由专业团队为每处文物保护单位编纂高质量的简介词及导览词,经相关领域专家论证通过。
3.数据整理与录入(82处文物保护单位)
按沈阳市文物历史建筑可阅读工程(二期)数据库的统一标准和数据结构,进行文物保护单位信息的采集与整理工作,对专题资料进行规范化加工,形成标准化数据,录入到沈阳市文物历史建筑可阅读系统平台,系统平台用户可通过移动端设备扫描可阅读牌上二维码阅读82处文物历史建筑的名称、年代、建筑风格、简要背景及照片等,并获得地理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U盘存档备案验收)。
①点位空间数据矢量化
②点位提供多张照片
③专业的导览词录制
4.简介牌制作及安装(82个)
简介牌材质、制作及安装与沈阳市文物历史建筑可阅读工程(二期)保持一致。简介牌上设有二维码和文字介绍,可通过移动设备扫描二维码查看文物历史建筑的详细信息。挂墙式简介牌材质以铝板为主,制作工艺采用三维激光雕刻、仿古铜做旧、文字阴刻、注油,尺寸约为550mm*400mm*30mm,安装方式为墙面打钉粘胶。立座式简介牌材质工艺为立座式青石材质底座镶嵌白钢板仿铜做旧拉丝,整体高为960mm,宽为1000mm。文物历史建筑82处,选择挂墙式51处,立座式简介牌31处,由供应商制作、安装。
①进行简介牌平面效果图设计
②简介牌成品制作
③简介牌安装位置选址
④简介牌安装施工(每处一张完成安装照片)
5.根据情况,需方可对82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进行调整。
6.运维服务
①项目所需服务器设备及网络环境原则上由承建单位负责提供及维护,如市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要求,按市政府相关部门统一要求执行。
②承建单位负责沈阳市文物历史建筑可阅读系统平台运维服务,期限三年,以工程验收通过时间为起始时间。
③承建单位负责简介牌维护等工作,期限三年,以工程验收通过时间为起始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预算金额(元):12000 最高限价(元):12000 采购需求:查看1.检查承建单位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纠正进度计划偏离,审查有关技术合同附件,确保工程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
2.完成沈阳市文物历史建筑可阅读信息采集录入及安装工程82处文物保护单位可阅读简介牌的安装监理任务。
3. 成果验收及档案监理。包括:成果质量检查;成果资料完整性检查;成果资料正确性检查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002包供应商须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文件接收区(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需要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填报,规定时间30分;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63-2号 联系方式:张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815)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莹、王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