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日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4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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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295号(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45803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扩建10000吨/年高纯级羧甲基纤维素钠项目 | 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鹤林路以南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