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正文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江市壹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呈味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4-11-05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有限公司呈味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联系电话:(0662)******传  真:(066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span><\/p>

项目名称<\/span><\/p><\/td>

******有限公司呈味肽生产项目<\/span><\/p><\/td><\/tr>

建设单位<\/span><\/p><\/td>

******有限公司<\/span><\/p><\/td><\/tr>

建设地点<\/span><\/p><\/td>

阳江市阳西县高新区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孝义路1号<\/span><\/p><\/td><\/tr>

环评机构<\/span><\/p><\/td>

******有限公司<\/span><\/p><\/td><\/tr>

项目概况<\/span><\/p><\/td>

******有限公司呈味肽生产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高新区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孝义路1号(,占地面积为13543.8平方米,建筑面积19884.97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大豆呈味肽膏和大豆呈味肽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建成后年产大豆呈味肽膏4800吨、大豆呈味肽粉约1200吨(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年产大豆呈味肽膏2400吨、大豆呈味肽粉约600吨,二期工程年产大豆呈味肽膏2400吨、大豆呈味肽粉约600吨)。<\/span><\/p>

  项目员工人数30人(其中一期工程员工人数20人、二期工程增加员工10人,即全厂员工人数30人),提供30人在厂内食宿。实行每日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span><\/p>

  总投资1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70万元,占总投资的0.54%。<\/span><\/p><\/td><\/tr>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span><\/p><\/td>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有限公司中山火炬(阳******有限公司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汇入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食堂含油污水经过隔油隔渣池预处理、一般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进水限值二者较严值后,通过DW002排入园区污水管道,汇入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span><\/p>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状物料投料过程产生的投料粉尘废气,大豆呈味肽粉生产的喷雾干燥工序产生的干燥粉尘,生产气味,滤渣暂存气味,食堂油烟废气及化验室废气。本项目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雾干燥产生的粉尘与干燥气味经设备配套的二级旋风除尘器+水雾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24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膨化、蒸煮工程产生的气味经收集后通过生物喷淋(降温+洗涤)处理,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制曲、滤渣暂存气味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CO、NOX<\/sub>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生产气味、滤渣暂存气味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有组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化验室氯化氢、硫酸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化验室有机废气TVOC\/NHM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化验室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span><\/p>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应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span><\/p>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厨余垃圾与废油脂交相关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滤渣、尘渣)交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液、化验室固废、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span><\/p>

  (五)营运期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span><\/p><\/td><\/tr><\/tbody><\/table>

<\/p>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