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13日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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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鹤壁市淇水大道与鹤淇大道交汇处东200米(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邮编:45803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年产200吨微生物菌种剂和2000吨复合微生物肥料及水溶性肥料项目 | 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纬九路西段北侧 | ******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