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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示】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辖区各村社区土地委托种植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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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08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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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提交投标文件。

************街道辖区各村社区土地委托种植服务项目(二次) 组织比选活动,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LTJDL******

******街道辖区各村社区土地委托种植服务项目(二次)

3.招标方式:比选招标

******街道辖区各村社区提供农作物全程种植委托服务解决方案,土地按现状交付,服务方自行负责清理平整。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地、提供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耕种防(防旱防涝、病虫害防治等)收(收割)、除草、灌溉、农机作业等田间管理、烘干仓储、收获售卖等。服务期满,土地须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田面平整,田间道路相互贯通,沟系相配套,田间灌排设施建设较为完善的标准。

5.服务费用:按“产值保底+收益分红”方式计算并支付服务费用。

(1)产值保底

服务方须保证受委托全部土地上的1-2熟亩均当季产值不低于750元/亩,第3熟开始亩均当季产值不低于1000元/亩,如不能实现,由服务方补足差额。所有服务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委托方接受委托种植的土地当季保底产值的80%计算服务费用(该费用已涵盖服务方的全部服务内容,包含服务方的全部投入、税费、保险费、管理费,人员、机械、运输、水电等各项开支费用,下同),此外,服务方不得向委托方主张任何的其他费用及补偿。

(2)收益分红

本项招标人的收益分红为委托种植土地保底产值的20%,服务方按照为各村社区实际种植的土地面积,汇入各村社区指定账户。

6.最低限价:

1-2熟亩均当季产值不低于750元/亩,第3熟开始亩均当季产值不低于1000元/亩。

******街道辖区各村社区土地对外招标,聘请服务单位委托种植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三章。

8.标的服务期限:自2024年11月20日(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2027年9月15日止。2027年9月15日以后,各村社区土地如需要继续委托种植,将仍然采用公开招投标形式采购服务,本轮的中标服务商须确保在2027年9月15日以后,首年招标人的土地委托种植收益不低于1000元/亩/年。否则,中标人须继续承担种植服务。如中标人不愿意继续承担种植服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联合体: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具有农作物种植等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七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七章)。

③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如新成立公司无财务报表则无需提供)。

④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新成立公司无缴纳税收证明则提供无需缴纳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保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⑧投标人须承诺委托种植期间每年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财务报表(格式详见第七章)。

资格后审材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后审材料要求部分。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的提交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时30分。

******办事处3楼小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时30分。

******办事处3楼小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履约保证金

1.按照第一年保底收益分红总额的10%收取,自合同签订之前交纳,在服务期满,服务方退出全部种植服务的土地后,委托方根据服务期间考核情况一次性无息退还,考核方式详见第四章。

******银行见索即付保函。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送达后的15日内,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已经缴纳的凭证,与招标人辖区内各村社区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超期或未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适当履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进行相应的扣除,若提前毁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中标的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办事处;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国强路3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901;

联系人:顾枫;

联系电话:0513-************

******街道辖区各村社区土地委托种植服务项目(二次).doc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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