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南北校区食堂采购货梯)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sy2024-72
项目名称:南北校区食堂采购货梯
预算金额:¥110000.00元
最高限价:¥110000.00元
******学院南北校区食堂采购货梯,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全部交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代理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方式:现场或邮件方式报名。现场报名时,响应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邮件报名时,******。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娜
电 话:024-******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sy2024-72
项目名称:南北校区食堂采购货梯
预算金额:¥110000.00元
最高限价:¥110000.00元
******学院南北校区食堂采购货梯,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全部交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代理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方式:现场或邮件方式报名。现场报名时,响应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邮件报名时,******。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娜
电 话:024-******